取樣方法:
1、條b~f項的試驗用同一試樣依次進行,g項用另一試樣。
2、成品試驗應將氣囊與合格的零部件裝配成氣簧進行。
試驗條件:
試驗的一般條件應符合GB 2941中的有關規定,其中成品試驗的環境溫度可寬至23±15℃。
試驗設備:
伸縮試驗、彈簧特性試驗在材料試驗機或其他可以指示、記錄負荷并調節高度和變形速度的類似設備上進行;ZCTL-W橡膠氣囊彈性試驗機
試驗方法:
將氣簧調至標準狀態,斷開氣源,使其上升到許用zui大伸張狀態并停留5min時間,然后以10mm/min的速度將氣簧壓縮到許用zui大壓縮狀態,連續記錄壓縮過程的變形量一負荷曲線和變形量一內壓曲線。在不具備連續記錄條件的情況下,從許用zui大伸張狀態開始,每變形10mm讀一次變形量、負荷和內壓值,但壓縮過程應該連續。
再將氣簧調至標準高度,分別充以P0-0.20MPa、P0+0.20MPa的氣壓,重復上述試驗過程。
以上述三種試驗過程所得變形量一負荷、變形量一內壓和變形量一有效面積的曲線(或數據組)表示氣簧的彈簧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