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半軸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對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非轉向橋廠定軸載質量13t及13t以下各種汽車 (礦用車除外)的全浮式半軸及半浮式半軸。
技術要求:
1、產品應符合本標準要求,并按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及技術文件制造。
2、在保證產品設計性能要求條件下,推薦采用的半軸材料牌號為40Cr、42CrMo、40MnB、40CrMnMo、35CrMo、35CrMnSi、40CrV和45號鋼,也允許采用能滿足本標準要求的其他材料。
3、半軸熱處理工藝,推薦采用預調質處理后表面中頻淬火處理工藝。預調質處理后心部硬度為HRC24~30;中頻淬火處理后桿部表面硬度不低于HRC52;花鍵處允許降低3個硬度單位,桿部硬化層深度范圍為桿部直徑的10~20%,硬化層深度變化不大于桿部直徑的5%,桿部圓角應淬硬,法蘭盤硬度不低于HRC24。在保證半軸性能指標要求條件下,也允許采用其他熱處理工藝,如正火處理后表面中頻淬火工藝。
4、感應淬火后半軸的金相組織
a. 預調質處理后表面中頻淬火處理,硬化層為回火馬氏體,心部為回火索氏體;
b. 正火處理后表面中頻淬火處理,硬化層為回火馬氏體,心部為珠光體加鐵素體。
5、粗糙度:法蘭盤安裝端面不大于Ra3.2,非加工桿部及桿根部圓角為毛坯表面,經過加工的桿部不大于Ra6.3 (噴丸處理允許增大到Ra 12.5),桿根部圓角不大于Ra3.2,花鍵外圓定心表面不大于Ra 0.8,花鍵齒側定心表面不大于Ra3.2,與軸承配合表面不大于Ra 0.8。
6、當以半軸軸線為基準時,有關部位的形狀和位置公差應符合以下規定:
a. 法蘭盤安裝面的端面全跳動公差等級不低于9級;
b. 與軸承配合的軸頸表面徑向圓跳動公差等級不低于7級,
c. 與軸封配合的軸頸表面徑向圓跳動公差等級不低于9級;
d. 花鍵定心表面的徑向圓跳動公差等級不低于10級,
e. 桿部表面的徑向圓跳動公差等級不低于12級;
f. 法蘭螺栓孔的位置度公差不大于φ0.2mm
7、半軸磁力探傷后應退磁。
8、花鍵應用綜合量規檢驗或進行單項檢驗,花鍵齒的周節累積公差、齒形公差和齒向公差應符合產品圖樣的規定。
9、半軸表面不應有拆疊、凹陷、黑皮、砸痕、裂紋等缺陷。桿部表面允許有磨去裂紋的痕跡。磨削后存在的磨痕深度不大于0.5mm,同一橫斷面不允許超過兩處。
10、半軸的靜扭強度失效后備系數K應大于1.80。
11、半軸的扭轉疲勞壽命:全浮式半軸,B50≥30×l04, B10≥20×l04;
半浮式半軸,B50≥40×l04, B10≥25×l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