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1、水平垂直燃燒試驗主要參照UL 94-2006、UL1581UL13UL444UL1655CAS之FT-1.、IEC 60695-11-4、IEC 60695-11-3、GB/T5169-2008系列等標準采用規定尺寸的本生燈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氣源 ( 甲烷或丙烷 )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時間和燃燒長度等來評定其可燃性及著火危險性。
2、HVR-4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主要針對 V-0 、 V-1 、 V-2 、 HB 、 5V 級材料的可燃性進行定級評定。適用于照明設備、電子電線,低壓電器、家用電器、機床電器、電機、電動工具、電子儀器、電工儀表、電氣連接件和輔件等電工電子產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電線電纜絕緣覆材料,印刷電路板材料、IC絕緣體等有機材料之耐燃性試驗。試驗時,將試件置于火燃上面,燃燒15秒熄減15秒,重復習次后檢查試件被焚情形。
3、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是IEC 60950:1999,UL 94、IEC 707、IEC 695-2-2、ISO1210:1992;ISO9772-2001,UL746C等標準規定的模擬安全試驗項目。
定義:
1、垂直燃燒法:可測定材料在接觸引燃源時的燃燒性能,包括熄滅時間,火焰蔓延的范圍及時間,以及由于該材料的燃燒行為是否引起其它物質的燃燒方法,對材料進行對比及耐燃分級。
2、水平燃燒法:適用于常溫時,一端固定后能水平支撐,另一端下垂不大于10mm的塑料試樣或其它自支撐材料的質量控制試驗和燃燒性的分類試驗。是控制材料耐燃質量和評價產品的有力手段。
3、紡織物─阻燃性能測定─垂直法:規定了一種測定各種阻燃處理織物阻燃性能的試驗方法,可用以測定織物阻止燃燒及炭化的傾向。用于有阻燃要求的服裝織物、裝飾織物、帳蓬織物等阻燃發生性能的測定。
4、有焰燃燒: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移開點火源后,材料火焰持續的燃燒。
5、有焰燃燒時間: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移開點火源后,材料持續有焰燃燒的時間。
6、無焰燃燒:在規格的試驗條件下,移開點火源后,當有焰燃燒終止或無火焰產生時材料保持輝光的燃燒。
7、無焰燃燒時間:在規格的試驗條件下,當有焰燃燒終止或移開點火源后,材料持續無焰燃燒的時間。
執行標準:
UL94《防火測試》
GBT2408-2008《塑料 燃燒性能的測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
IEC60695-11-10《燃燒防火測試》
技術參數:
1、 燃燒器:內徑Φ9.5mm(12) ± 0.3mm單氣體混合氣體本生燈一個
2、 試驗傾角:0°、20°、45°65.90手動切換
3、 火焰高度:20mm ± 2mm 到180mm±10mm可調
4、 施焰時間: 0-999.9s±0.1s可調
5、 余焰時間: 0-999.9s±0.1s,
6、計數器:0-9999
7、 燃燒氣體: 98% 甲烷氣或98% 丙烷氣( 一般情況可采用液化石油氣代替 )
8、 流量壓力:帶壓力表(燃氣)
9、 溫度測試范圍:0~1000℃
10、火焰溫度要求:從100℃±5℃升到700℃±3℃的時間在44±2秒及54秒±2秒之內
11.設備外尺寸:1100mm寬×700mm深×1300mm高
12、試驗背景:黑背景可選
13、試驗過程:試驗程序手動控制,獨立抽風
14、參照標準:UL1581UL13UL444UL1655CAS之FT-1、UL 94-2006、IEC 60695、IEC 60695-11-4、GB/T5169.1722-2008(GB/T2408-2008/IEC60695-11-10:1999)標準
15、工作室體積:0.5立方(可定制其他尺寸)
16、機箱材質:烤漆
性能特征:
1、控制系統:儀器采用微電腦控制系統,自動化程度高,自動記錄各個時段的試驗時間、試驗狀態,并可以自動計算燃燒速度,計時準確,性能可靠,測試結果可打印。
2、燃燒試驗箱:采用耐熱性、耐煙霧腐蝕性的金屬材料制成;箱體頂部配有排風裝置,以除去可能有毒的燃燒產物。
3、點火方式:采用電子自動點火,點火更穩定可靠,無需打火機或手持點火器點火,操作安全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