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溫州市發布《溫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新政策自2022年2月20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共涉及支持產業鏈培育發展、推廣應用、充電設施建設、其他推廣舉措四個部分共25條政策。
支持產業鏈發展方面,新政策此次在資金激勵方面力度不小。資料顯示,對整車生產企業每開發一個新車型給予100萬元獎勵,最高500萬元;對整車年產銷達到5萬輛、10萬輛、15萬輛均給予1000萬元獎勵,動力電池年供貨量達到3GWh、6GWh、9GWh均給予500萬元獎勵;對新能源汽車相關企業創建浙江省級及以上的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給予300-100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浙江省級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成為新能源整車企業一級配套供應商的零部件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最高150萬元等。
當前,溫州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正處于快速成長期,產業鏈相對較為完善,擁有十二大類5000多個系列產品,不過也存在一些短板,如整車生產規模不夠大,驅動電機、電控系統和智能網聯等關鍵配套能力比較薄弱。新的政策通過增資擴產強鏈、招大引強補鏈、協同配套穩鏈、創新升級優鏈,有助于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培育。
推廣應用方面,政策提出,要實現新增公交車輛電動化率達到100%的目標,全市范圍內不再新增或更新燃油公交車,市區范圍對購置新能源公交車予以國補50%的補助;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對市本級范圍新能源出租車更新補貼2萬元/車;推動建成區新增城市配送車輛電動化率達到60%以上;推進機關單位公務用車、市政園林等專用車輛新能源化,原則上采購新能源汽車;推進準駕C證車型考試用車替換為新能源汽車等。
此外,溫州市還將解決新能源汽車出行不便的問題,提升民眾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體驗感。對國有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新能源汽車實行當日首次2小時免停車費;取消溫州市區范圍內新增新能源小型貨車競投上牌限制,予以直接上牌。
充電設施建設方面,政策提出,對公用充電設施按功率直流每千瓦200元、交流每千瓦80元補助,運營單位給予0.1元/千瓦時的運營補貼,對換電站按功率每千瓦時800元補助,對加氫站按日加氫能力分別給予每站150-500萬元獎補,對個人報裝自用充電樁的給予一次性600元充電費補貼。同時,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全覆蓋,對高速公路服務區、景區、交通樞紐、大型商超、企事業單位等停車場的充電車位比例提出10%-20%的具體要求。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底,溫州市共擁有各類充電基礎設施市場運營公司101家,已經建成公用充電站657處、充電槍6288個,居民自用充電槍擁有量38092個。
據了解,自2017年起,溫州市開始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支持政策,重視新能源汽車發展環境的培育。在系列利好政策引導下,溫州市新能源汽車實現從2017年的1255輛躍升至2021年的45450輛,而且全年新能源汽車上牌占比達21.2%,居浙江省第二。通過強化產業鏈,打造良好的用車環境,刺激消費等系列舉措,溫州市計劃到2025年力爭新能源汽車產業產值超1000億元,新能源整車產量達20萬輛以上。
(原標題:浙江溫州出臺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若干政策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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