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
1區.2區易燃易爆的爆炸性氣體環境場所安全使用,適用網電、廠電、冶金、石化、油田、、消防、鐵路等行業作移動照明使用。
結構特性:
1.本安型防爆燈具,可在1區、2區易燃易爆場所安全工作。
2.采用固態免維護LED光源,光效高、壽命長,平均使用壽命長達5萬小時。
3.具有聚光和泛光兩種光源,有光(聚光)、強光(聚光)、工作光(聚光)和工作光(泛光)四種工作模式,通過按壓按鈕可進行自由轉換。
4.冷白、暖白兩種不同色溫的光源,用戶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選擇。
5.四格指示燈的可視化電量顯示,充電時自動進入電量顯示功能;非充電狀態時,通過觸按按鍵進入電量顯示功能。
6.高能聚合物鋰離子電池,充放電性能優良,采用雙重化保護技術,電池達到本安型要求,安全環保。
7.外殼采用韌性好的塑膠材料,抗強力沖擊,防水、防塵,絕緣、耐腐蝕性能好,可在各種惡劣環境下安全可靠使用。
8.燈頭照射角度可調節,可根據現場工作需要實現光線定位。
9.頭戴式、帽配式和帽扣式三種佩戴方式,滿足多樣的工作需求。
10.外觀設計小巧,手掃感應和按鍵兩種模式控制照明。
11.近電款帶近電報警功能,靠近高壓設備時發出報警的聲音。
主要技術參數:
序號 | 參數名稱 | 單位 | 數值 | ||||
1 | 工作電壓 | V | DC3.7 | ||||
2 | 電池額定容量 | Ah | 2 | ||||
3 | 光源 LED | 一米 中心 照度 | 光(聚光)冷白 | Lux
| ≥3200 | ||
強光(聚光)冷白 | ≥2500 | ||||||
工作光(聚光)冷白 | ≥ | ||||||
工作光(泛光)冷白 | ≥70 | ||||||
光(聚光)暖白 | ≥2500 | ||||||
強光(聚光)暖白 | ≥2000 | ||||||
工作光(聚光)暖白 | ≥600 | ||||||
工作光(泛光)暖白 | ≥50 | ||||||
色溫 | 冷白 | K | 5300-7000 | ||||
暖白 | 2700-3500 | ||||||
|
| 平均使用壽命 | h | 50000 | |||
4 | 連續放電時間 | 強光 | h | >8 | |||
光 | >4 | ||||||
工作光 | >16 | ||||||
5 | 充電時間(放電條件下) | h | <8 | ||||
6 | 電池壽命 | 循環(次) | >1000 | ||||
7 | 外形尺寸 | 長 | mm | 78±1 | |||
寬 | 48±1 | ||||||
高 | 43±1 | ||||||
8 | 重量 | g | 96 | ||||
9 | 手掃控制照明 | / | 支持 | ||||
10 | 電池型號及規格 | / | DC3.7V 2000mAh 533712AY(雙重保護) | ||||
11 | 電池開路電壓 | V | DC4.2 | ||||
12 | 電池短路電流 | A | 1.9 | ||||
13 | 照明額定功率 | W | 1.0 | ||||
14 | 外殼防護等級 | IP66 | |||||
15 | 防爆標志 | Ex ib IIC T3 Gb | |||||
16 | 防爆合格證 | CE22.5309X |
功能特性:
1.采用高科技的光學器件和新工藝,燈具重量96克,大大減輕了作業人員頭部的負荷。
2.超長照明時間,具有工作光、光和強光三檔亮度照明功能,工作光連續工作時間不低于16小時;光可連續工作時間可達4小時以上;強光可連續工作時間可達8小時以上。
3.具有聚光和泛光調節功能,可自由切換,實現多種照明需求。
4.具有手掃控制功能。
5.近電預警功能:設備近電報警功能打開后,燈頭部分靠近高壓時設備發出報警的聲音,只有遠離高壓源時才解除報警。
使用方法:
1.頭帶使用方式:調節燈頭旋轉支架到使用角度,調整頭帶長短后將燈具直接戴在頭上。
2.帽配式使用方式:先用帽配帶穿過燈具支架孔,另一側卡入帽配帶的扣上,再將燈具戴在安全帽上,用三個塑料掛鉤掛住安全帽的下沿(前面兩個,后面一個),向下拉住頭帶,最后調整好燈具的位置。
3.帽扣式使用方法:直接將頭燈的掛鉤卡入安全帽上的卡座上即可。在熄燈狀態下,短按按鍵1,燈具依次為強光(聚光)-工作光(泛光)-關閉切換;
4.在任意狀態下,長按2S以上按鍵1,燈具切換至光(聚光);在任意狀態下,雙擊(間隔小于500ms)按鍵1,燈具切換至工作光(聚光)。
在任意狀態下,輕觸按鍵2,打開聚光(強光電流)照明及手掃感應,手掃燈具可實現熄燈和聚光(強光電流)切換,不影響按鍵1的功能;再次輕觸按鍵2,關閉照明及手掃感應,依次循環。手掃功能只能通過按鍵2關閉。
電量顯示:
1.充電狀態下,無需觸按開關,電量顯示功能開啟實時電量顯示,直至處于不充電狀態,電量顯示功能關閉。顯示效果:當電量為
0-25%(不包括25%)時,25%電量指示燈閃爍;當電量為25%-50%(不包括50%)時,25%電量指示燈常亮,50%電量指示燈閃爍;當電量為50%-75%(不包括75%)時,25%、50%電量指示燈常亮,75%電量指示燈閃爍;當電量為75%-99%(不包括99%)時,25%、50%、75%電量指示燈常亮,99%電量指示燈閃爍;充滿電的情況下,4個指示燈常亮。
非充電狀態下,使用燈具電池時,觸按開關開啟功能或者切換燈具的照明狀態,都會觸發電量顯示功能,顯示10秒后退出電量顯示。
2.手掃有效距離為5-20cm;燈具熄滅、手掃功能開啟時,借用電量指示燈,以流水燈的形式提示客戶手掃功能尚未關閉。
3.燈具側面設有充電口,充電時只需揭開TYPE-C接口密封墊,將充電器的輸出插頭插入充電口即可。
4.充電器內設有充電保護裝置。
5.更換電池方式:拆卸燈頭蓋時,先將四個螺釘擰開,在將固定電池的兩個螺釘擰開,更換電池。安裝燈頭蓋時,首先將密封墊放入燈頭主殼內側密封槽中,將電池壓板固定,扣上燈頭上蓋并鎖螺釘。
6.近電預警功能:長按開關2近電預警功能開啟,再次長按開關2近電預警功能關閉;近電預警等級10KV,預警距離>0.7米;預警蜂鳴器聲音在0.5米處>50dB。
7.燈具每次使用后應及時充電,保證電池經常處于滿電狀態,一次充滿電后可在一年內隨時使用。
注意事項:
1.攜帶或運輸時,應保證開關免受外物觸碰,以防誤觸。
2.在環境溫度較高的場所充電或連續放電時,燈頭表面略有溫升,屬正常現象。
3.嚴禁在危險場所拆卸燈具、充電、更換電池。
4.燈具的TYPE-C接口密封墊,在充電之后,務必及時裝好TYPE-C接口密封墊,防止固體顆粒、水進入,影響下次使用。拔開膠塞時,切勿用力過大,防止將膠塞根部扯斷或整體拔出。
5.燈具表面不要用化學試劑擦拭,請用濕布擦拭。
6.如產品超過三個月未使用,需進行電池保養:電池按先放完電,后充滿電的次序做一個充放電循環。
簡單故障處理方法:
光源不亮
原因:電量不足
處理方法:檢查充電器是否正常(依充電方法中關于充電器的使用步驟確認)
如正常,則對燈具充電,否則,更換正常的充電器后再充電。
警告:
1.嚴禁在危險場所充電或拆卸燈具;
2.切勿用化學試劑擦拭,請用濕布擦拭。
3.充電器警告語:設備僅允許在安全區充電,使用的充電器應為SELV或滿足GB4943.1-2011的II類或III類設備。用戶可聯系制造商討論此設備的適合充電器。來自于充電器的電壓Um為5V。充電時的環境溫度應在0℃到40℃。(環境溫度及Um參考電池規格書)
燈具出現其它故障,請您及時通知我司顧客中心或當地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