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6000普瑞煙氣揮發性有機物(VOCs)性能優勢:
分析方法采用GC-FID法,符合國家標準方法HJ/T38-1999和美國EPA標準;
可選配ECD、FPD、TCD等多種檢測器,以滿足不同靈敏度和檢出物的需求;
系統具有高檢測靈敏度,可自動進行高、低量程切換,各目標分析物具有獨立的檢出限;
標準分析時間為1分鐘,可提供實時、連續監測數據;
自動化程度高,可自動進行管路清潔,儀器維護工作量小;
具備實時/定時系統診斷及故障報警功能;
內置校準模塊,校準周期可設,可實現儀器自動質控;
FID檢測器具有自動點火功能,火焰熄滅后自動關閉燃氣系統,保證系統安全;
內置一體式工控機,高清彩色液晶觸摸屏顯示,系統軟件采用分層模塊化設計,操作界面簡潔易于控制;
可實時顯示系統各部件的運行狀態,并對儀器參數進行設置,維護方便;
可查看實時/歷史監測數據,自動存儲數據及圖譜,并提供多種報表格式以供選擇;
具有RS232/485、RJ45、USB等多種數據傳輸方式,可實現實時數據通訊,并接入環保部門監控平臺;
具有操作權限限制及密碼管控功能,防止操作失誤或越權操作;
可依據客戶需求提供定制化解決方案,包括防爆機柜式、全程高溫伴熱式和移動監測車式
系統組
系統組件一:CMS6000系列在線過程氣相色譜儀
VOCs有機污染物在線監控系統的主要部件之一,主要是對采集到的有機廢氣進行分析,計算出其中VOCs物質的成分及含量,為企業VOCs的治理和排放提供切實的數據依據。
項目 | 指標 |
檢測能力 | 甲烷、非甲烷總烴、總烴、苯、甲苯、乙苯、二甲苯 |
量程 | 甲烷(0.1-1000)ppm; 非甲烷總烴(0.05-100)ppm/(1-1000)ppm 苯系物(1-10000)ppm |
檢測器 | 氫火焰離子化監測器(FID) |
檢出限 | 0.1ppm(甲烷);0.05ppm(非甲烷總烴);0.1ppm(苯系物) |
重復性 | RSD≤3% |
分析周期 | ≤20min |
功率電源 | AC220V 50Hz 800W |
工作環境 | 溫度:(5-35)℃,濕度:(20%-90%)RH |
氣源要求 | 載氣:高純氮氣或零級空氣(>99.995%); 燃氣:高純氫氣 助燃氣:零級空氣 |
輸出 | 4-20mA、RS232/RS485、以太網 |
尺寸 | 19“標準機箱 |
系統組件二:溫壓流模組
溫壓流與采樣探頭相連接,對采集的氣體進行加熱、穩壓、穩流預處理,自帶截止閥反吹電磁閥,最終將采集的氣體平穩輸送到VOCs有機污染物在線監測系統中,提高數據監測的準確度。
溫度 | 0~400 |
壓力 | -5~5kPa |
壓差 | 0~2kPa |
對應流速 | 0~20m/s |
系統組件三:氫氣/空氣發生器
在線系列氫氣發生器,為VOCs有機污染物在線監控系統提供高純氫氣,采用氫氧化鉀溶液為電解液,具有使用安全,維護方便等優點,可用高純氫氣鋼瓶代替。
型號 | PRH300 | PRH500 |
輸出壓力 | 0.4MPa | 0.4MPa |
超壓保護 | 0.46MPa | 0.46MPa |
流量 | 300mL/min | 500mL/min |
氣體純度 | 優于99.999% | 優于99.999% |
實際尺寸 | 240×350×470mm | 240×350×470mm |
電源 | AC220V 50Hz 150W | AC220V 50Hz 150W |
整機重量 | 約17kg | 約17kg |
零級空氣發生器:采用、無油壓縮機、不銹鋼氣罐、高溫催化氧化爐、兩級干燥管等氣路組成。設有自動吸附排除空氣中烴類物質,為系統提供無油三級凈化空氣
工作原理 | 高溫催化氧化 |
輸出壓力 | 0~0.6MPa |
輸出流量 | 0~1500mL/min |
氣體純度 | 烴類≤0.1ppm(以碳計) |
催化氧化溫度 | 400℃ |
電源 | AC220V 50Hz 300W |
系統組件四:伴熱過濾一體化采樣探頭
特殊設計的伴熱過濾一體化采樣探頭,由于不同行業的VOCs有機廢氣的成分不同,有些廢氣中含有水蒸氣或者煙塵等,會對實驗結果造成影響。針對這種情況特別設計的采樣探頭,內置過濾系統和伴熱系統,將采集的氣體過濾同時進行80℃高溫伴熱,讓采集到的廢氣順利進入溫壓流模組中。
系統組件五:數據采集傳輸儀
數據采集傳輸儀通過數字通道、模擬通道、開關量通道將VOCs在線監控系統的測試數據及運行狀態等信息進行存儲,并通過系統自帶的4G無線網絡模塊將數據信息通過4G網絡上傳到VOCs在線數據監測平臺上,監測平臺已可以通過4G網絡將控制命令傳輸到數據采集傳輸儀中,數據采集傳輸儀根據接收到的控制命令對VOCs在線監控系統的運行進行控制。
系統組件六:4G無線網絡模塊
由于VOCs有機污染物在線監控系統的安置地點因為環境限制,有些地點無法安裝有線網絡,所以單獨配置4G無線網絡模塊,讓VOCs在線監控系統通過4G無線網絡與VOCs監控平臺進行數據交換,更方便在多個地點搭建監控網絡。
如果環境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有線網絡替換掉4G模塊,有線網絡的數據傳輸穩定性優于4G模塊。
·
《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連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
導讀:為規范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自動監控設施安裝、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近日,印發《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連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其中包括安裝建設要求、運行管理和數據審核處理等方面。
為規范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自動監控設施安裝、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近日,印發《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連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詳情如下:
為落實《關于加強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建設工作的通知》(環辦環監〔2018〕25號)要求,規范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自動監控設施安裝、運行維護管理工作,我部組織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連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連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
為規范采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即FID)進行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
一、安裝建設要求
(一)系統組成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以下簡稱NMHC-CEMS)由非甲烷總烴監測單元和煙氣參數監測單元、數據采集與處理單元組成。
NMHC-CEMS應當實現測量煙氣中非甲烷總烴濃度、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等),同時計算廢氣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顯示(可支持打印)和記錄各種數據和參數,形成相關圖表,并通過數據、圖文等方式傳輸至管理部門等功能。
進入NMHC-CEMS燃燒(焚燒、氧化)裝置,需要補充空氣進行燃燒、氧化反應的廢氣,還應實現同時測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參與污染物折算濃度計算的,應按排放標準要求換算為大氣污染物基準排放濃度。利用鍋爐、工業爐窯、固體廢物焚燒爐焚燒處理有機廢氣的,煙氣基準含氧量按其排放標準規定執行。
(二)技術性能要求
滿足《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1013)中技術要求。
(三)監測站房要求
滿足《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75)中關于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監測站房的要求。
若采用氫氣鋼瓶作為工作氣源的,則應在監測站房內安裝氫氣報警器,站房外張貼顯著的防火標識,同時應按照《爆炸性環境第1部分:設備通用要求》(GB3836.1)中相關規定配備防爆等安全設施。
(四)安裝位置要求
滿足HJ75中關于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安裝位置的要求。
設置采樣或監測平臺時,應易于人員和監測儀器到達,當采樣平臺設置在離地面高度≥2m的位置時,應有通往平臺的斜梯,寬度應≥0.9m,有條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
(五)安裝施工要求
滿足HJ75中關于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安裝施工要求。
固定污染源排放廢氣中含強腐蝕性氣體時,樣品經過的器件或管路需選用耐腐蝕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殼或外罩還應至少達到《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T4208)中IP55防護等級要求。樣品傳輸管線應具備穩定、均勻加熱和保溫的功能,其加熱溫度應符合有關規定,加熱溫度值應能夠在機柜或系統軟件中顯示查詢。
二、運行管理
(一)運維人員
NMHC-CEMS運維單位應根據NMHC-CEMS使用說明書和技術要求編制儀器運行管理規程,確定系統運行操作人員和管理維護人員的工作職責。運維人員應當熟練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維護方法。
(二)巡檢和維護
NMHC-CEMS日常運行管理應包括日常巡檢和日常維護保養,應滿足HJ75中日常巡檢和日常維護保養的相關要求,運維人員應對NMHC-CEMS開展定期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
按照HJ75附錄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維護記錄。定期維護應做到:
1.對于使用氫氣鋼瓶的,每周巡檢鋼瓶氣的壓力并記錄,有條件的應做到一用一備;
2.至少每月檢查一次氫氣發生器變色硅膠的變色情況,超過2/3變色更換變色硅膠;
3.對于使用氫氣發生器的,應按其說明書規定,定期檢查氫氣壓力、氫氣發生器電解液等,根據使用情況及時更換,定期添加純凈水;
4.至少每周檢查一次除烴裝置溫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5.至少每周檢查一次出峰時間與標準譜圖一致性情況是否符合儀器使用手冊要求;
6.至少每月檢查一次燃燒氣連接管路的氣密性,NMHC-CEMS的過濾器、采樣管路的結灰情況,若發現數據異常應及時維護;
7.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零氣發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劑,根據使用情況進行更換;
8.使用催化氧化裝置的NMHC-CEMS每年用丙烷標氣檢驗一次轉化效率,保證丙烷轉化效率在90%以上,否則需更換催化氧化裝置;
9.更換主要部件如色譜柱、定量環時,應對分析儀進行多點校準,并記錄校準數據和過程,校準數據符合技術要求并且穩定后才可投入運行。
(三)定期校準
定期校準應滿足HJ75中定期校準的相關要求。按照HJ75附錄G中表格形式填寫定期校準記錄。
(四)質量保證
日常運行質量保證是保障NMHC-CEMS正常穩定運行、持續提供有質量保證監測數據的必要手段。當NMHC-CEMS不能滿足技術指標而失控時,應及時采取糾正措施,并應縮短下一次校準、維護和校驗的間隔時間。
(五)其他
考慮到涉及非甲烷總烴排放現場易燃易爆情況較多,日常運行管理中應遵照安全生產有關要求。
常見故障分析及排除應滿足HJ75中常見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關要求。
三、數據審核和處理
(一)數據審核
參照HJ75中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即CEMS)數據審核相關要求開展數據審核,并按照CEMS數據無效時間段相關要求進行無效時間段的數據處理。
(二)數據記錄與報表
參照HJ75附錄D、HJ1013附錄A等表格形式記錄監測結果,按照相關管理要求,定期將NMHC-CEMS監測數據,上報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與基礎數據庫系統,報表中應給出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計排放量、參與統計的樣本數等相關信息。
四、其他
采用其他方式進行測量的系統可參照本技術指南執行。有關技術性能、監測站房、系統安裝和校準維護等方面的具體指標要求,將在相關標準規范中予以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