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濟和信息化廳等6部門印發了《四川省化工生產建設項目入園指引(試行)》(以下簡稱《入園指引》)。為做好《入園指引》貫徹實施工作,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有關問題整改方案〉〈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有關工作深化提升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23〕37號)明確要求“制定相應文件,明確化工行業具體認定標準和需進入、免入化工園區項目”。出臺《入園指引》,旨在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要求,規范化工生產建設項目進入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等級化工園區,促進化工產業安全環保、綠色低碳、集約集聚、高質量發展。
二、總體考慮
《入園指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嚴格遵守國家和四川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
《入園指引》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充分借鑒工業和信息化部2021年5月部長信箱對“化工行業管理范疇”回復意見、《關于“十四五”推動石化化工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原〔2022〕34號)和《關于印發〈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21〕220號)等文件,充分參考安徽、山東等省份關于化工項目建設管理的規定和要求,條款設置和內容結合四川實際,做到科學合理、有章可循、有依有據。
三、主要內容
《入園指引》共9條。
第一條為制定目的。提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化工生產建設項目管理,促進化工產業安全環保、綠色低碳、集約集聚、高質量發展。
第二條為適用范圍。提出國家未出臺相關規定前,本指引僅對進入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等級化工園區的化工生產建設項目進行規范,化工生產建設項目立項、審批、許可證辦理等行政許可從其相關規定。
第三條為基本原則。提出堅持安全為本、綠色低碳、集約集聚、高質量發展四條原則。
第四條為入園項目范疇。除豁免情形以外,新建、改建、擴建以下三類化工生產建設項目必須進入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等級化工園區。
第一類,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但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與其它行業生產裝置配套建設的危險化學品項目;(二)安全、環保、節能和智能化改造項目;(三)固廢、廢氣、廢液等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不含下游深加工);(四)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空氣分離制氧項目。
第二類,化工行業中,以爆炸性化學品、劇(高)毒化學品、液化烴類易燃易爆化學品為主要原料項目。
爆炸性化學品是指《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中,《危險化學品分類信息表》內“危險性類別”為“爆炸物”的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是指《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備注為“劇毒”的危險化學品。高毒化學品是指屬于《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中的化學品。根據《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術語定義,液化烴是指在15℃時,蒸氣壓大于0.1MPa的烴類液體及其他類似的液體。
第三類,化工行業中,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項目。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臨界量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確定。
第五條為術語定義。對《入園指引》中的化工生產建設項目、與其他行業生產裝置配套建設的項目、下游深加工、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等級的化工園區等進行了定義。
同時,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信箱(2021年5月27日)留言對“化工行業管理范疇”的回復,《入園指引》化工行業范疇包括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以下行業: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僅限于: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22煤制合成氣生產,2523煤制液體燃料生產);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僅限于:261基礎化學原料制造,262肥料制造,263農藥制造,264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265合成材料制造,266專用化學產品制造);29橡膠和塑料制品業(僅限于:291橡膠制品業)。
第六條為特殊情形。提出國家在川重大布局(含國防科技工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化工生產建設項目,由經濟和信息化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會商會審后實施。
第七條為另行規定。為保持政策一致性,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政策文件對部分項目是否需要入園有另行規定的,明確從其規定。
第八條、第九條,明確解釋權限和生效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