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消息,吉林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對氫能車輛行駛吉林省高速公路實施優惠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全力支持氫能車輛在我省大規模推廣使用。
《通知》提出,2024年9月1日0時至2026年8月31日24時,安裝ETC套裝設備的吉林省籍氫能車輛,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費站間點對點免費通行,相應的高速公路通行費由省財政統一支付。
此外,陜西省也于近日宣布,自2024年9月1日起,對安裝使用ETC裝備的氫能車輛,在陜西省全額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費。該政策將于2027年9月1日結束。
同時,自2024年9 月1日起,對陜西省在高速公路上建設的日加氫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按建設實際投資(不含土地成本)的 30% 對加氫站投資主體進行補貼,單站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
據公開資料顯示,氫能作為一種高熱量、零污染、儲量豐富的能源,一直以來都被認為是理想的能源類型。目前,在汽車行業中,氫能的應用主要集中在氫燃料電池汽車上。據了解,氫燃料電池是以氫氣為燃料,通過電化學反應將燃料中的化學能直接轉變為電能的發電裝置,具有能量轉換效率高、零排放、無噪聲等優點。
今年以來,除了吉林、陜西外,山東、四川、廣東等多地均已發布了氫能車輛利好政策。例如,今年2月,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山東省發改委、山東省科技廳三部門于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對氫能車暫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費的通知》,提出自2024年3月1日起,對山東省高速公路安裝ETC套裝設備的氫能車輛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費,試行2年,到期后再根據執行情況適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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